韬光养晦,法辉破产团队终会破茧成蝶; 砥砺前行,法辉专业水准再上新台阶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8年1月19日,改制为普通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
目前,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已组建了8个法律专业服务团队,各个专业团队均由本所一级合伙人和资深律师牵头。其中,破产团队由一级合伙人倪兵律师负责,经过近一年的潜心学习、研究和实践,具有了丰富的破产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经验。
2021年2月22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武汉市东方红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3月18日指定本所组成清算组。本所接受指定后,依法积极开展工作,接管公司财务资料、印章、证照、机器设备、存货等材料和资产。要求已知债务人清偿债权,在法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接受债权申报,并根据申报材料依法审查债权,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代表公司参加未决诉讼,并聘请第三方财务公司入场核查公司财务情况。目前,东方红公司债权审查已完毕,近期将债权审查结果逐一通知全部的申报债权人。
面对法院,本所作为清算组秉承不给法院找麻烦的原则,把能够处理的事情都尽力处理,尽量将问题隔离于法院之外,不动辄请求法院出面解决问题,同时为了让法院熟知项目进度,定期汇报工作,获得了法院的好评和认可。面对政府,由于东方红公司聘请的绝大多数为残疾职工,对政府来说,最担心、最头痛的就是社会维稳问题,本所除了聘请必要的留守人员维护、修理机器设备外,还向残联部门出具一些列报告等,请求介绍残疾人士去其他公司应聘入职,为项目工作争取到政府部门的较大支持。很多破产案件的清偿率普遍较低,债权人只关心可以获得分配清偿款是多少,面对债权人,本所作为管理人时不但积极释法、追收公司债权,以实现公司财产最大化,还请求政府减免税费,以让渡部分利益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正在本所工作如火如荼的时候,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消息再次传来。2021年8月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裁定受理武汉长江绿色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8月13日指定本所担任该公司的管理人。本所接受指定后,依法积极履职,接管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冻结,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017年4月24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根据武汉市黄陂天宫大酒店申请,裁定受理武汉华威建筑桩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鉴于前管理人辞去管理人职务,2021年9月1日,经光谷交易所摇号摇中本所作为该公司新的管理人。
本所接连被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可谓是可喜可贺。优秀的破产团队都是由良好的平台和复杂的案件滋养出来的,相信本所通过多次担任管理人积累的经验,必定会为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优化社会资源贡献出自己的专业力量。
“诚信、敬业,专业、高效,合作、共享,忠诚、担当”是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坚定的执业理想与信念。我们坚信,通过全体法辉人不断的努力,法辉所的明天也一定会更加美好!